南宁学院试卷保密室保管员守则
南院教〔2015〕49号
试卷在使用前属机密文件,试卷保密室应选配保密室保管负责人一名,由主考担任,保密保管人员四人(其中1名公安、1名保密员)。为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防止发生泄密、丢失事件,特制定本守则。
一、保密室保管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无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教务处管理干部或学校保卫人员;
(三)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遵守纪律,工作认真负责;
(四)身体健康。
二、保密室保管人员的职责:
(一)试卷、答卷的保密保卫工作;
(二)试卷、答卷的保管工作;
(三)试卷、答卷的接收、发放工作。
三、保密室保管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熟悉试卷的收发要求和手续。
四、保密室保管人员值班制度
保密室使用期间,保密保管人员必须昼夜值班,每班四人,任何情况下值班现场不得少于三人。保密保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值班期间严禁会客、睡觉、吸烟、喝酒、文娱活动、私自使用电话、通信;
(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试卷、答卷保密室;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卷、答卷袋密封包装,改动考生答卷;
(四)试卷保密室里屋的铁门和铁柜的双锁钥匙由两位试卷保管人员分别掌管,两人同时在场才能开启,不得转交他人或互相代管;
(五)制止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拒绝他人索用试卷、答卷以及保密室铁门和铁柜钥匙,拒绝代领试卷。
五、保密室在接收和发放试卷、答卷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制度,办理接收(发、放)和实物保管人签收的交接单。
六、对漏封、破损或其它影响正常考试或评卷的试卷、答卷,由指定的专人(两人以上)进行技术处理;对接触外漏试题内容的人员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七、如试卷保密室使用期间发生考试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应按紧急情况处理,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扩散。
八、保密室保管人员违反本守则,发生试卷或答卷的泄密、失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故的,必须追究保密室保管人员的直接责任。
九、本守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学院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