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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85 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9-26

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185

 关于开展2023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强化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办学定位,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变革,进一步优化课程建设体系整体设计,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按照教学工作计划,学校拟开展2023年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行业需求为核心,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强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协同育人,贯彻三大理念(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出、持续改进),以应用型课程改革为抓手,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型及立项数量

应用型课程泛指可以有效支撑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的各类课程,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校企联合共建示范课程、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实践教学示范课程。此次申报,各类型课程计划立项数量各约15门,结合学院专业布点、教师人数、课程数及以往课程项目建设质量等因素考虑,每个学院可推荐课程名额如下:智能制造学院(8门)、交通运输学院(6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7门)、食品与质量工程学院(5门)、信息工程学院(5门)、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8门)、数字经济学院(5门)、商学院(8门)、艺术与设计学院(6门)、教育学院(4门)、马克思主义学院(2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1门)。

三、建设要求

应用型课程总体建设包括定位、设计、实施和评价四要素,思路应体现按“三个重构”重构教学内容、按“三个设计”进行教学创新设计理念。“三个重构”:明确契合服务专业培养目标的课程定位,基于理论知识是什么、为什么、知道是什么、知道为什么的课程逻辑体系重构为用什么、怎么用、做什么、怎么做的实践知识课程逻辑体系;基于实践知识应用“能力”重构应用型课程体系;基于实践知识快速“变化”重构应用型课程内容。“三个设计”:基于产教“跨界”设计应用型课程实施载体,构建全方位的产教融合课程实施条件;基于实践知识“真实”环境设计优化应用型课程实施流程,努力实现用真实的实践需求、真实的工作环境、真实的生产设施,真学、真做、真创,掌握技术应用真本领;基于学习者的“实效”设计应用型课程质量评价方式,改变教的模式,建立以学为中心的课程评价制度。

(一)校企联合共建示范课程

1.校企共同设计教学内容: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前沿,将行业标准、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根据行业工作领域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适应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将企业优质工程案例、管理案例、设计方案等引入课堂教学内容。要求校企联合共建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三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能结合课程特点有效设计课程思政元素。

2.校企共同建设双师型队伍,建立灵活的校企人事双向交流机制,安排合作企业优秀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开展教学;企业接纳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锻炼;教师积极参与合作企业的科研工作。

3.校企共同授课:邀请企业课程成员来校授课且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五分之一,鼓励使用翻转课堂、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方法开展教学活动。

4.校企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库:校企互利合作,共建课程资源库,将产业行业创新链条的新发展,深度融入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在生产流程、项目研发中,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工程案例、管理案例等教学资源库。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教学课件、教材、教学案例等,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工作项目、管理方案、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

5.校企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6.持续改进:开展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改进。

7.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开展一次示范公开课活动,并在所属教研室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8.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供经在建设期内进一步完善的整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不少于两次课的课堂教学评价(包含1节企业人员授课,由教务处组织);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校企共建的课程资源库;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等;项目总结报告、教改论文。

(二)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1.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设计上要包含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素养及企业家精神的培养等,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建设“专创融合”课程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教学设计与方法: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3.教学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4.团队建设: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并组建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5.课外实践:结合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积极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

6.持续改进:开展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改进。

7.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开展一次示范公开课活动,并在所属教研室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8.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供经在建设期内进一步完善的整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1次课的教学设计案例或课堂教学方法案例;不少于两次课的课堂教学评价;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行业人员参与课堂教学的证明;组织指导3个以上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并至少获得1个省级及以上的项目,或1个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奖项,或者2个校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奖项的证明;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项目总结报告、教改论文;其他体现“专创融合”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三)实践教学示范课程

1.教学内容设计: 结合课程理论知识与能力要求,设计课程中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建立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多层次实践教学体系,实验项目设计科学、合理,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思考,强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与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教学模式与方法: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特质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与方法,能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以达到更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3.教学设施:能够在设施完备的实验室或校内外实践(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4.教学评价:形成有效的校内教师与行业或用人单位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机制。

5.持续改进:开展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及改进。

6.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开展一次示范公开课活动,并在所属教研室至少开展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7.项目结题时需提供经在建设期内进一步完善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1份);不少于两次课的课堂教学评价(授课地点为实验室或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由教务处安排);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与行业或用人单位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证明;实践教学创新案例;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项目总结报告、教改论文;其他体现实践教学效果的证明材料等。

四、项目管理

(一)申报条件

1.推荐课程须是2023级培养方案中开出的课程,并能提供2023级教学大纲,专业核心课优先。

2.推荐课程须于202391日前至少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2023-2024学年至少要开课1轮,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及项目负责人的课堂教学质量总体评价在良好及以上等级。

3.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课程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5人。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理念先进,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团队成员相对稳定。

4.已获得本科示范课程、核心课程项目立项的课程不再申报;主持核心课程项目尚未结题的负责人,不予作为负责人申报。

(二)经费支持

学校给予每个项目2万元建设经费,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参照《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教务处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

建设期结束,教务处组织专家参照应用型课程各类项目的建设要求及申报书中预期成果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根据专业综合评估、产业学院建设等要求,做好课程建设项目的统筹与布局,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遴选和申报工作,各教学单位于1012日前将本部门各申报书(含课程教学大纲)、汇总表各1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发展科(行政楼106室)(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黄越,联系电话:5900855


附件:1.校企联合共建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3.实践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应用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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