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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3〕154号 关于开展校级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7-26

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154

关于开展校级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计划,教务处拟开展到期的校级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第三批本科专业核心课

(二)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

(三)部分超期未结题第二批本科专业核心课、课程思政示范课。

二、验收内容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开展验收工作,根据各项目提供的备查资料,对项目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上交材料

(一)结题验收申请书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项目成果及应用、详细的经费使用情况。要求对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逐一对照,对项目申报书中未能完成成果要做出说明。

(二)答辩记录表1份。

(三)结题支撑材料1套。内含(但不限于):体现OBE理念的教学大纲(必须提供)、课改宣传新闻(必须提供)、公开课教学资料(课程思政示范课提供)、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复印件)、出版的教材(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特色、教学改革、办学条件、服务地方能力,团队建设,课程与信息化建设,校企合作平台及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改革,学生受益情况等方面成果以及其他反映项目研究成果的材料。支撑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封面附上清单。

(四)原项目申请书1份。

每个项目按以上顺序将材料规范命名、汇总(含电子版),

支撑材料的电子版要按照清单目录分文件夹有序罗列。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组织做好本部门相关项目院级结题答辩工作,填写答辩记录表。

(二)需更改项目相关内容的,须在结题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三)部分超期未结题的第二批本科专业核心课、课程思政示范课,如此次仍未能上交结题材料,不再予以延期,按终止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课程思政示范课:桥梁工程、汽车电器;

专业核心课:无线网络规划与优化、玉石雕刻与开发、商业摄影、食品化学、机械制造技术。

1013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本单位结题汇总表及相关项目结题资料汇总(纸质、电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发展科黄越老师。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1.结题验收申请书

2.项目调整申请表

3.部门结题汇总表

4.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答辩记录表

5.第三批本科专业核心课名单

6.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名单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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