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118号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学业预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院教〔2019〕82号)《南宁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制度》文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予以学业一级警示告诫;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但尚未达到20学分的,予以学业二级警示告诫。
由于即将启用新教务系统,各二级学院预警名单已提前统计导出,请各学院在第17周根据附件1中本学院在校生名单,用附件4和附件5打印纸质一级、二级警示告诫通知书。
各学院组织辅导员把《学业警示告诫通知书》下达给学生,帮助学生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并与学生家长联系,提请他们关注学生在校学习情况,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同时对于有不及格课程尤其是临近预警的名单一并公布,提醒学生珍惜每次补考、重修的机会,尽早通过课程的考核。
此外各二级学院还需将预警名单中学业一级、二级预警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件3)的电子档和纸质档于6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电子档交至420576402@qq.com,纸质版落实情况须经教务科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印章交至行政楼104。注意,各学院用附件4和附件5打印一级、二级预警名单时,请将落款处的模板更改为本学院。
附件:1. 2022-2023-2学业预警处理信息汇总表
2. 学业一级预警落实情况汇总表
3. 学业二级预警落实情况汇总表
4.南宁学院学业一级警示告诫通知书(打印)
5.南宁学院学业二级警示告诫通知书(打印)
6.学业预警告诫通知书打印步骤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