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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结果(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3-06-10

南宁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字〔2023110

 


关于公布2023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结果(第三批)的通知

 

各毕业班级:              

2023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第三批冲抵工作已经完成,现公布冲抵结果,并通知如下:

一、创新学分冲抵工作只有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开放冲抵的时间段内才能申请,系统关闭后和应届结业离校后创新学分不能再用于冲抵任何课程,也不受理申请,学生只能申请相应课程的重修。

二、创新学分如果达不到毕业条件所规定学分,也不允许进行冲抵。23届应届本科生、专科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都必须达到4个学分以上(含4学分),专升本学生必须达到2个学分以上(含2学分)。

三、请同学们登录教务系统,在“课程成绩查询”里面查看已冲抵的课程的具体成绩。

 

附件:2023届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冲抵结果(第3批)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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