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1〕40号)(见附件1)和《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桂教高教〔2012〕10号)要求(见附件2),区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区级教改项目上半年的结题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组织好相关项目结题答辩工作,并由各单位、部门于4月17日前统一提交相关结题材料到教务处应建办(行政楼110办公室)。
一、报送给教育厅的材料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2012年2月版本),请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二)项目研究报告(一式2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三)经过编目的各种支撑材料(一式1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纸质期刊或复印件)、专著、电子课件等。
(四)项目申请立项时的《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
(五)开题报告1份。
(六)结题答辩记录表1份。
(七)上述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将结题《申请表》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粘贴于袋的两面。
二、提交教务处应建办存档的材料
(一)《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4)。
(二)《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1份)。
(三)项目研究报告(一式1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研究背景、目标与思路、主要成果、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四)经过编目的各种支撑材料(一式1份),如人才培养方案、教材、实验指导书、实践报告、教学软件、论文(纸质期刊或复印件)、专著、电子课件等。
(五)项目申请立项时的申报书1份。
(六)开题报告1份。
(七)结题答辩记录表1份。
由于研究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必须在结题前提出申请,并填写《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8);确实需要延长研究时间的,必须提出延长结题申请(详见附件9)。
请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按时递交,逾期恕不受理。相关结题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38122494@qq.com。联系人:赵君心。电话:5900881,15506801992。
附件: 1. 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 关于做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工作的补充通知
3.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申请表
4.项目研究报告(参考模板)
5.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开题报告
6.教改项目与质量工程项目答辩记录
7. 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汇总表
8. 项目调整申请表
9. 项目延期申请表
10. 已达结题时间的区级教改项目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