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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19年校内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08

南 宁 学 院

 

教字〔2018〕140号

 


关于征集2019年校内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优化、拓展学生知识结构,培养个性和兴趣,增强学生能力,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落实大学生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丰富公共选修课类型和内容,现面向全校征集校内公选课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要求

各院(部)及相关部门提供公选课课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本次征集的公选课(含校本在线开放课程),课程类别涵盖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类四大模块。

(二)所申报课程应思想积极、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流发展方向。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表达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鼓励教师开设竞赛、考级或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课程。

(三)所有公选课的学时,原则上设置为16学时(1学分)或32学时(2学分),任课教师应据此安排教学计划。

(四)开设公选课的教师为专职专任教师,具备教学资格,且具备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开设公选课的教师所申报的公选课的内容与所从事的专业或教研领域相同或相近,且对其所申报课程有深刻的理论认识,或对该课程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体事宜

(一)本次申报开设的公选课由教师个人申请,填写《南宁学院新开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于12月1日前交至行政楼103。

(二)由教务处对申报开设的课程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申报课程的教师应于12月20日前将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报教务处(行政楼103)。

(三)教务处进行资料复审,并于2019年1月15日组织安排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试讲通过后,统一安排选课、上课相关事宜。

 

附件1:南宁学院新开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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