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南院质评〔2018〕2号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南宁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纲要》(南院质评〔2017〕11号)等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对象
全校各教学院(部)的本科教学工作。
二、评估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教学院(部)教学工作的评估,推进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调动教学院(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院(部)进一步明确教学工作思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及各级教学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学校领导和各管理职能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教学工作有关信息,更好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的长效机制。
三、评估原则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方针。体现“四个结合”,即教学工作评估与教学质量常态监测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核实数据与重点考察相结合。
四、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方案分为教学管理评估、教学业绩评估两部分,具体见附件《南宁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一)教学管理评估,共4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37个观测点(其中重要观测点10个),对各院(部)在教学工作思路与地位、教师队伍与教学水平、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等方面按学年度进行全面评估。
(二)教学业绩评估,4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对各院(部)在师资队伍建设成效、专业建设成效、教学研究成效、人才培养效果等方面按学年度进行全面评价。
五、评估工作的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质量评估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办公室、产学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质量评估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
六、评估方法
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每年进行一次,主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审核教学质量常态数据以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查询等方法来实施。
(一)听取汇报:由各院(部)领导汇报本院(部)教学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人才培养举措、教学工作成效及工作特色、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未来办学思路等内容,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听取汇报,现场查阅各院(部)的年度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并给予综合评价。逢双年份听取一次汇报。
(二)学校建立常态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库,由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审核基于常态监测与评估结果的数据、教学工作状态的基础数据等,评定相应等级。
(三)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深入各院(部)查阅相关材料、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有关指标进行评价。
七、评估结果应用及奖励
根据院(部)教学工作评估结果,设立“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教学业绩突出单位奖”、“教学工作单项奖”。
(一)“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奖”。对年度教学管理评估结果、教学业绩评估结果分别赋予40%、60%的权重,加权计算出各院(部)年度教学工作综合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院(部)授予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若排名前三位的院(部)在教学管理评估、教学业绩评估两项中有一项位居最后两名,不能获得年度“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所产生的空缺根据排名依次递补。最后总得分位居最后两名的教学院(部)负责领导及分管教学领导其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二)“教学业绩突出单位奖”。根据年度教学业绩评估结果,对排序前三名的院(部)授予年度“教学业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三)教学工作单项奖。对2.3.1教学督导评教、4.3.1考试工作、4.3.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三项指标得分名列全校第一名的教学院(部)分别授予“课堂教学先进单位”、“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八、本办法由质量评估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南宁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教学管理评估指标(37项)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
1.教学工作思路与地位 (10分) |
1.1 教学工作思路 |
教学工作目标与措施○ |
5 |
|
1.2 教学中心地位 |
重视教学工作○ |
2 |
|
领导听课情况★○ |
3 |
|
2.教师队伍与教学水平 (30分) |
2.1 数量与结构 |
专业教师数量情况 |
5 |
|
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比例○ |
2 |
|
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 |
2 |
|
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的比例○ |
2 |
|
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 |
2 |
|
2.2 培养培训 |
师资队伍建设○ |
5 |
|
教师新开课资格审查○ |
2 |
|
外聘教师聘任○ |
2 |
|
2.3 教学评价 |
教学督导评教★▲ |
5 |
|
学生评教○ |
3 |
|
3.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18分) |
3.1 专业建设 |
人才培养方案○○ |
5 |
|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
3 |
|
3.2 课程建设 |
课程建设○ |
2 |
|
教材选用与网络教学资源○ |
2 |
|
3.3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实习实训基地○ |
2 |
|
3.4 教研活动 |
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
4 |
|
4.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37分) |
4.1 教学管理制度 |
教学管理制度与执行○ |
2 |
|
教学文件公布及宣传○ |
2 |
|
4.2 日常教务管理 |
调停课○ |
2 |
|
教学事故★○ |
3 |
|
4.3 考试工作 |
试卷检查★▲○ |
5 |
|
4.4 实践教学管理 |
实验教学○ |
2 |
|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 |
2 |
|
实验室开放 |
2 |
|
实习与社会实践★ |
2 |
|
4.5 毕业设计(论文) |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
5 |
|
4.6 学生学习风气 |
学生到课率★ |
2 |
|
学生违纪通报率 |
1 |
|
学生图书借阅率 |
1 |
|
4.7 教学档案管理 |
教学档案○ |
2 |
|
4.8 教学监控 |
质量监控○ |
1 |
|
反馈及效果○ |
1 |
|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
2 |
|
5.办学特色 (5分) |
办学特色○ |
5 |
|
教学业绩评估指标(20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1.队伍建设成效 |
1.1 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 |
1.2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
1.3 教师获得科研奖励情况○ |
2.教学建设成效 |
2.1 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建设 |
2.2 课程建设○ |
2.3 教材建设○ |
2.4 实习(实训)基地 |
3.教学研究成效 |
3.1 教改课题○ |
3.2 教职工发表论文情况○ |
3.3 教学成果○ |
4.人才培养成效 |
4.1 当届本科毕业生英语等级累计通过率 |
4.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 |
4.3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情况 |
4.4 学生各类竞赛奖励情况 |
4.5 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
4.6 毕业生考研率 |
4.7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
4.8 学院各专业报到率 |
4.9 校友满意度 |
5.附加分 |
其他教学上的重大成绩或重大创新项目○ |
|
|
|
|
|
|
说明:
1.标★号为重点项目;
2.标▲号为设单项奖项目;
3.标○号所有院部均应参评项目,无○号项目则仅限于有学生的学院参评。
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管理评估指标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观测点 |
满分 |
评估等级标准 |
评价方法 |
A |
C |
1. 教学工作思路与地位 (10分) |
1.1 教学工作思路 |
教学工作目标与措施 |
5 |
1.教学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2.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客观、全面的年度工作总结。 |
1.教学工作思路比较清晰,提出了目标,但没有具体措施。2.有年度工作计划,但没有年度工作总结。 |
专家组查阅院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规划处统一提供),听取院长(部长)汇报(逢双年份听取一次汇报)。 |
1.2 教学中心地位 |
重视教学工作 |
2 |
院部党政领导每年组织召开教学专题会议5次及以上,并有会议纪要,有解决问题的措施。 |
院部党政领导每年组织召开教学专题会议3次,有会议纪要。 |
专家组到院部查阅会议纪要。 |
领导听课情况 |
3 |
院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达到学校要求,听课记录完整、规范。如有不达到学校要求,每人扣分=3÷处级干部总人数。 |
质量评估办提供相关材料。每学期组织一次领导听课专题检查评价,取两个学期评价分的平均分。 |
2. 教师队伍与教学水平 (30分) |
2.1 数量与 结构 |
专业教师数量情况[注1] |
5 |
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全院自有教师中的专业生师比不高于33:1,每个已招生专业至少有8位教师,且至少有一名正高、两名副高。 |
本院部自有教师中的专业生师比不高于60:1,且每个已招生专业至少有一名高级职称教师。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人事处核查 |
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比例 |
2 |
自有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比例达到50%者,得基本分1.2分。每增5%,加0.2分,满分为止。每降5%,减0.2分,减完为止。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人事处核查 |
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 |
2 |
自有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比例达到30%者,得基本分1.2分。每增5%,加0.2分,满分为止。每降5%,减0.2分,减完为止。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人事处核查 |
主讲教师符合岗位资格的比例 |
2 |
主讲本科课程教师中符合岗位资格的比例达到90%者,得基本分1.2分。每增2.5%,加0.2分,满分为止。每降2.5%,减0.2分,减完为止。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人事处核查 |
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 |
2 |
自有专任教师当中,双师双能型比例达到30%者,得基本分1.2分。每增2.5%,加0.2分,满分为止。每降2.5%,减0.2分,减完为止。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人事处核查 |
2.2 培养培训 |
师资队伍建设 |
5 |
师资队伍培训每年有措施,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在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提升方面、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方面、在教师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方面措施得力,有实效。 |
师资队伍培训每年有措施、有成效。在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提升方面、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方面、在教师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方面也有一定的措施,实施效果一般。 |
专项检查评价得分,教师发展中心、人事处专项检查提供材料。 |
教师新开课资格审查 |
2 |
开课资格审查制度执行良好,对新开课教师(含外聘教师)进行开课资格审查,以及对无授课经验教师进行试讲,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符合开课条件的达100%。经检查没有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或新开课教师无试讲听课评价表者,每人次减0.5分。减完为止。 |
查阅教师业务档案、试讲听课评价表、外聘教师授课审批表及协议等。 院部自查,教务处核查。 |
外聘教师聘任 |
2 |
外聘教师按需聘任,100%签有聘任协议并建有教师业务档案,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齐全。经检查没有签协议者或没有建外聘教师业务档案的,每人次减0.5分。减完为止。 |
人事处核查并负责提供材料。 |
2.3 教学评价 |
教学督导评教 |
5 |
按校级教学督导对院部教师评价的平均分排名,采用等差赋分法[注2],第1名得5分,最后1名得3分。在此基础上,学校督导组评教为不合格者,按每名教师每次减2分计分。减完为止。 |
质量评估办提供相关材料。 |
学生评教 |
3 |
按学生对本院部教师网上评教平均分排名,采用等差赋分法,第1名得3分,最后1名得1.8分。平均分=院部实际平均分×参评率+全校平均分的90%×(1-参评率)。没有专业的院部的平均分=本院部实际平均分×全校平均参评率。 |
质量评估办提供相关材料。 |
3. 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18分) |
3.1 专业建设 |
人才培养方案[注3] |
5 |
培养方案制(修)定流程科学、合乎教务处规定要求;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培养要求明确,理论与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合理可行,有利于学校“五有”的人才培养。评价得分=专项监测评价满意度×5分 |
专项监测评价。查阅各培养方案制(修)定过程(包括在调研、编制、论证阶段)形成的资料。 |
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注4] |
3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严格。课程调整门次占本学年应开课程门次比例以5%为基数,每超过3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 |
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
3.2 课程建设 |
课程建设 |
2 |
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教学大纲规范完备,执行严格。评价得分=专项监测评价满意度×2分 |
专项检查评价得分,教务处负责 |
教材选用与网络教学资源 |
2 |
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统编教材以及获奖教材比例≥50%;院部网络教学资源丰富,学生利用情况好。 |
选用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统编教材以及获奖教材比例为30-40%;院部有网络教学资源,学生利用一般。 |
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上网查看院部网站整体情况。 |
3.3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
实习实训基地 |
2 |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量充足,运行良好,能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每个专业不低于3个,且每100人有一个。 |
有实习实训基地,能基本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并到院部查阅相关材料。教务处负责。 |
3.4 教研活动 |
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
4 |
有学期教研活动开展计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每学期开展教研活动4次以上,教研活动主题鲜明,记录真实完整。评价得分=专项检查评价满意度×4。 |
专项检查评价得分,教务处负责。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教研教改活动专题检查评价,取两个学期评价分的平均分。 |
4. 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 (37分) |
4.1 教学管理制度 |
教学管理制度与执行 |
2 |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并及时修订,制定有符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良好。 |
教学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一般。无本院部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
到院部查阅相关材料。 |
教学文件公布及宣传 |
2 |
与学生相关的制度及关键教学文件(培养方案、课程大纲、课程考核办法)及时向学生公开并宣传 |
专项检查评价得分,质量办抽查学生对制度及关键教学文件知晓程度以及核查院部的公布、宣传渠道。 |
4.2 日常教务管理 |
调停课 |
2 |
每位教师每学期调停课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1次,按0.2分/1人扣分,减完为止。 |
1.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2.调停课范围见[注5] |
教学事故 |
3 |
发生一、二级、三级教学事故,按每人次分别扣除2分、1.5分、1分计分。受到教学通报的,按每人次扣除0.5分计分。扣完为止。 |
教务处提供相关材料。 |
4.3 考试工作 |
试卷检查 |
5 |
按试卷质量监测的评分排名,采用等差赋分法,第1名得5分,最后1名得3分。 |
质量评估办提供相关材料。按学期开展试卷专项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取两个学期评价分的平均分。 |
4.4 实践教学管理 |
实验教学 |
2 |
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开出率[注6]≥95%,无随意改变实验计划的情况。 |
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开出率为85-90%,且课时充足。 |
院部自查,教务处复核。 |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 |
2 |
专业课中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达80%。[注7] |
专业课中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达50%。 |
院部自查,教务处复核。 |
实验室开放 |
2 |
每个专业有实验室开放[注8],学生积极参与,培养效果显著。 |
大多数专业实验室开放,培养效果一般。 |
教务处提供材料。仅评价开设有了大二学生的专业。 |
实习与社会实践 |
2 |
评价得分=专项检查满意度×2分。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达80%每门课有一个以上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就行。 |
专项教学检查评价。 |
4.5 毕业设计(论文) |
毕业设计(论文)检查 |
5 |
按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测的评分排名,采用等差赋分法,第1名得5分,最后1名得3分。 |
质量评估办提供相关材料。按年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教学质量监测评价。 |
4.6 学生学习风气 |
学生到课率 |
2 |
课堂纪律好,抽查学生到课率≥90%。 |
平均到课率75-85%。 |
学工处提供数据。 |
学生违纪通报率 |
1 |
当年学生违纪通报≤0.5%。 |
当年学生违纪通报1-1.5%。 |
学工处提供数据。 |
学生图书借阅率 |
1 |
按本院学生年生均图书借阅量、学生借阅比率综合排名,采用等差赋分法,第1名得1分,最后1名得0.6分。 |
图书馆提供数据 |
4.7 教学档案管理 |
教学档案 |
2 |
严格按照《南宁学院教学档案整理方案》收集、整理教学档案,保存完整、规范,查阅方便。 |
教学档案基本齐全,保存完整,但按照《南宁学院教学档案整理方案》分类整理不够。 |
校办、教务处到院部查阅教学档案。 |
4.8 教学监控 |
质量监控 |
1 |
院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与校级有效衔接,较好发挥院部、教研室、教师的质量管理主体作用。院部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完善,措施可行,实施效果明显,涵盖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覆盖所有教学主要环节。 |
教学质量监控机制基本完善,措施可行,实施效果明显,涵盖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覆盖70%以上的教学环节。 |
院部提交简要总结材料,质评办组织复查。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见[注9] |
反馈及效果 |
1 |
有根据校院两级质量评价结果进行反馈的机制和措施(如文件、规章制度等),对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有正向调节,并有反馈支撑材料说明反馈效果好;有反馈的综合分析,分析结果体现在培养方案、课程的教学大纲的制定上。 |
质量评价结果有反馈,对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有正向调节,调整效果一般。 |
院部提交简要总结材料,质评办组织复查。 |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
2 |
按期中教学检查专项评价,评价得分=专项监测评价满意度×2分 |
期中教学检查专项评价(不与其他项目重复),由教务处负责 |
5.办学特色 |
办学特色 |
5 |
1.办学特色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2。办学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得到公认。 |
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
南宁学院教学院(部)教学业绩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依据 |
评价方法 |
1. 队伍 建设 成效 |
1.1 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 |
以高层次团队人才为核心组成的教学或研究团队。当年新增立项校级教学团队(5分/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0分/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0分/个),在研按新增的50%计。 |
教务处提供数据 |
1.2 教师教学竞赛获奖● |
校级(特等奖3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省部级(特等奖6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 国家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得分=总积分/教职工总人数。 |
教务处提供数据,按教学工作奖励认定的口径 |
1.3 教师获得科研奖励情况 |
校级(特等奖3分、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省部级(特等奖6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 国家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得分=总积分/教职工总人数。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产学研处核查 |
2. 教学 建设 成效 |
2.1 特色专业、重点专业建设 |
当年新增立项校级(10分/项)、自治区级(20分/项)、国家级(30分/项)。同一专业同年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在研且未超期项目按新增的50%计。 |
教务处提供数据 |
2.2 课程建设 |
示范课程及其他课程建设项目:校级新增立项2分/门、结题2分/门;区级新增立项4分/门、结题4分/门。得分=总积分/本科专业数(不含当年新增本科专业)。在研且未超期项目按新增的50%计。 |
教务处提供数据 |
2.3 教材建设 |
有符合教材管理规定且在当年主编、公开出版或再版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分/种)。 |
教务处提供数据 |
2.4 实习(实训)基地 |
新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且该基地至少安排了一门实习实训课程(2分/个),有完整的实习过程管理的资料。得分=总积分/专业数。本项最多不超过6分。实习实训过程资料内容按照教务处实习管理文件及实习教学质量监测标准等要求。 |
教务处提供数据并到院部查阅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报告、成绩表、教师实习指导总结等。 |
3. 教学 研究 成效 |
3.1 教改课题[注10] |
当年新增立项的校级项目(1分/项)、自治区级教改项目(5分/项)、国家级项目(10分/项);当年结题校级项目(2分/项)、自治区级教改项目(10分/项)、国家级项目(20分/项)。同一项目同年只记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在研且未超期项目按新增的50%计。在此基础上有未按期结题的每一项扣0.2分。得分=总积分/教职工总人数。 |
教务处提供数据 |
3.2 教职工发表论文情况 |
本院部教职工当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研、科研论文,普刊2分/篇,核刊5分/篇,得分=总积分/教职工总人数。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产学研处核查 |
3.3 教学成果 |
每项教学成果获奖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省部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国家级特等奖50分、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得分=总积分/教职工总人数。 |
教务处提供数据。 |
4. 人才 培养 成效 |
4.1 当届本科毕业生英语等级累计通过率 |
指近一届本科毕业生英语四级、六级等级累计通过率,仅对排名在前五位的学院,分别按照2.5、2、1.5、1、0.5分赋分。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教务处核查。 |
4.2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当年新增立项自治区级项目(5分/项)、国家级项目(10分/项)。得分=总积分/学生总人数。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创新创业学院核查。 |
4.3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情况[注11] |
论文:普刊2分/篇,核心期刊5分/篇,作品:省内影响范围2分/件,全国、区域影响范围5分/件。得分=总积分/学生总人数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产学研处核查。 |
4.4 学生各类竞赛奖励情况 |
省部级(特等奖6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国家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记分=总积分/学生总人数。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创新创业学院核查。 |
4.5 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 |
新增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软件著作专利(2分/项),发明专利(10分/项)。得分=总积分/学生总人数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产学研处核查。 |
4.6 毕业生考研率 |
毕业生考研率,仅对排名在前五位的学院,分别按照5、4、3、2、1分赋分。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教务处核查。 |
4.7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仅对排名在前五位的学院,分别按照5、4、3、2、1分赋分。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 招就办核查。 |
4.8 学院各专业报到率 |
仅对排名在前五位的学院,分别按照5、4、3、2、1分赋分。 |
查阅数据平台数据, 招就办核查。 |
4.9 校友满意度 |
仅对排名在前五位的学院,分别按照5、4、3、2、1分赋分。 |
招就办提供数据。 |
5.附加分 |
其他教学上的重大成绩或重大创新项目。不属于本表上述所列内容,但又是教学上的重大成绩或重大创新项目,采取申报制,由学校专项研讨会研究决定,评分依据参照同类项目进行,但每个院部申请的附加分累计最高不能超过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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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注1]评价方案中有关材料统计时限,除特别注明的外,一般与国家数据平台有关数据采集时限和要求一致,在校生数、教职工数等指标为每一年9月30日的数据,教学等其他均一般按学年度。
[总注2]采用等级评定的观测点,根据等级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分为A、B、C、D四等,高于C不足A的为B,不足C的为D。在确定每个观测点的等级时,必须首先达到C等标准要求,才能评为B等或A等。
[总注3]若当年与院部教学管理评估指标中的项目相近的活动,并进行规范评价的,可直接使用评价结果,替换原指标项目。
[总注4]评估分数计算方法
(一)教学管理评估分数计算方法
1.各观测点的评价采用基本分加减法、满意度系数法、排名等差赋分法与等级系数法等4种。
采用基本分加减法的观测点根据相应的标准,确定基本分,优于的采用加分,加满为止;劣于的采用减分,减完为止。
采用满意度系数法的观测点,其得分计算:根据专项检查或常态监测评价结果的满意度作为系数,乘以该观测点的满分值。
采用排名等差赋分法的观测点,根据该项目院部原排名情况采用排名等差赋分,最大值为满分,最小值为满分的60%。
采用等级系数法的观测点,其得分为等级系数乘以该观测点的满分值,其中A=1.0,B=0.8,C=0.6,D=0.4。
2.管理评估总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
其中:
Z为院部总得分;
pi为采用等级制评价的第i个观测点的满分;
qi为第i个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值,其中A=1.0,B=0.8,C=0.6,D=0.4;
rj为采用非等级制评价的第j个观测点的得分。
当某些院部与某指标无关时,去掉本项指标后统分。如某学院今年没有本科毕业生,二级指标“5.5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与该院无关,则去掉该项指标5分,该院95分为满分,其最后得分为 X=[+]÷95%+附加分。与每项指标都相关的学院,其最后得分X=Z。
(二)教学业绩评估计分法
业绩评估得分为各观测点分数累加得分,上不封项。
教学业绩评估排名按照“无学生院部最多只能有一个进前三名”、“比对办法”的规则。分两步进行:
第一轮排名:仅对教学业绩评估指标中的以下三项进行评比:1.2教师教学竞赛获奖、3.1教改课题、3.2教职工发表论文情况、3.3教学成果,并确定课程类院部的排名。若评比结果中的前三名,无学生院部当中,得分最高的无学生院部其第一轮排名亦为其最终排名,其余按最低分排至第三名之后。
第二轮排名:有学生院部按教学业绩评估指标所有指标实际得分进行排名。
由两轮排名的综合结果得出教学业绩的最终排名。
[注1]自有专任教师按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指标口径统计,以当年填报的数据平台数据为依据。
[注2]排名制的赋分办法为等差赋分法。第1名得满分,最后1名得满分值的60%,本项测点中满分值为5分,那么各连续名次之间分数相差: 分。
[注3]只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当年进行评价。
[注4]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指评价当年对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学时学分和学期安排的调整。
[注5]请假认定范围:生病(有医院证明)、婚假、产假、家庭变故、接受学校公派任务经教学副校长审批或职能部门、学校指定要参加的会议、培训等其它不可抗拒原因不在统计范围。
[注6]实验开出率=(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数/教学大纲(计划)应开实验项目数)×100%。
[注7]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率=(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数/含有实验的课程总数)×100%。
[注8]实验室开放包括开放的范围、时间、内容、对学生的覆盖面等,其中开放的范围包括科研(专业)实验室;
[注9]是指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理论课教学、命题考核、考试管理、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十方面。
[注10]多人合作完成的项目,相应分数全部计入到主持人所在院部,主持人为校外人员而第二位次人员为我校的,按相应项目的50%计分,其他情况则不予计分。
[注11]学术论文必须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新闻稿件必须发表在省级刊物上;艺术作品必须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参加的展览必须是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或者全国性协会举办的全国美展;学生创编、参与大型演出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作品可视为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上述各项均只计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