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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关于建立常规教学检查制度的规定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5-07-09

南宁学院关于建立常规教学检查制度的规定

南院教〔201586

 

 

为加强教学常规检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期初检查

(一)检查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检查教学场所及设施(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教室等)的教学设备准备情况;

2.检查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实验室、计算机机房及实习实训基地);

3.检查教材的到位情况,要求学生于开课前1-2天到书库领取教材;

4.每学期开课前,各院(部)要认真检查任课教师落实情况、统计学生返校报到情况;

5.检查日常管理情况;各院(部)教学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教师用的各种教学资料发放情况。

(二)检查教学管理情况,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1.各院(部)及教研室要做好本学期工作计划和上学期工作总结;

2.检查教学秩序状况。通过集中检查等方式检查学期初教学情况,学校教务处、教学督导组织抽查。

二、期中检查

(一)检查学生学习情况

1.检查学生到课率;

2.检查学生课堂纪律、学习态度、学习效果;

3.检查学生作业独立、认真完成情况;

4.检查学生座谈会中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教师教学情况

1.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异动以及审批情况;

2.检查教师教学进度、教学各环节(包括备课、讲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开出率等)情况;

3.检查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规范等情况;

4.检查教师听课情况,要求做好听课笔记、评课记录,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限期改进;

5.检查各院(部)开展教师教研活动情况;

6.检查学生、教师座谈会中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期末检查

(一)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1.检查教学日志和教学总结;

2.对照教学大纲检查教师授课教案;

3.对照学生成绩登记表检查教师成绩评定、作业批改和点名情况;

4.检查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情况;

5.检查实验教学及其他实践教学完成情况。

(二)检查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

1.检查任课教师关于学生考试资格的确认工作;

2.检查考风、考纪教育方案及落实情况;

3.检查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以及处理情况;

4.检查校、院两级巡考制度的落实情况;

5.检查监考工作安排及落实情况。

(三)检查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1.各院(部)在学生评教工作结束后,是否及时将评教结果反馈给相关教师,对评教成绩差的教师是否提出改进意见。

2.各院(部)在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是否及时将评学结果反馈给相关班级,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检查期末考试试卷

1.检查命题情况(题量、题型、难度、范围、规范、分值比例等);

2.检查教师阅卷情况(评分尺度、评分标准、规范记分、认真程度等);

3.检查学生成绩(点名记分册、成绩折算、成绩比例分配等);

4.检查各门课程的成绩分析表。

(五)检查领导、教师听课情况

1.各院(部)要回收教师听课记录表,对全体教师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进行经验推广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

2.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听课情况进行抽查。

(六)检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七)检查教学档案归档情况

根据《南宁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教务处各科室、各院(部)等教学部门要对一个学期以来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四、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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