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工作计划,学校拟开展2019年教研室设置、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和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研室设置
(一)教研室组建一般应以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或相近学科、相关课程为基础,其设置一定要有利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一般应由3名以上(含3名)教师组成。根据工作需要,教研室可下设课程组或学科专业组。
(二)高职专业不单独另设教研室,应与相近本科专业组建教研室。全校公共类课程应根据课程建设需要,按照几门相近课程组群来设置教研室。
(三)设置教研室的审批程序。教研室设置于各教学单位内,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和管理以及学校教务处的业务指导。如需新建、调整、撤销,须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批,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二、教研室主任选聘
教研室设主任1名,负责本教研室各项工作,并接受学校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一)任职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于律己,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原则上应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3.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能团结、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做好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相关工作;有能力做好教学常规检查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1. 组织制定、落实学年和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
2. 及时传达学校、院(部)相关教学工作安排和决定,并结合实际加以贯彻和落实;组织教师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教学经验。
3. 领导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工作,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制定开课任务、教材选订、任课教师落实等。
4. 组织、督促、检查教学各项环节的落实,保证教学质量。定期主持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同行听课评课、教学公开课活动;配合做好各类检查工作。
5. 组织本教研室的教科研工作;执行所属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所负责专业的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6. 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安排好本教研室教师的进修、培训工作。
三、专业带头人选聘
每个专业(不含方向)设置专业带头人1名,不另设专业方向带头人,由同名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负责。
(一)任职条件
1.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掌握学科和专业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组织科研和学术活动的能力,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行业企业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有指导和带领其他教师开展教学、科学研究或技术服务的经验或经历;在专业建设中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开展专业建设研究,分析本专业在国内外发展现状,预测发展前景,找准专业定位,探索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建专业品牌特色。
2.确定人才培养规格和目标,依据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制定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本专业教学计划设计、课程整合,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4.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每学年至少承担本专业一门专业课的教学任务。
四、专业负责人选聘
每个专业(不含方向)可设置专业负责人1名,不另设专业方向负责人,由同名专业的专业负责人负责。原则上,专业负责人由专业带头人兼任。
(一)任职条件
专业负责人原则上由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的,承担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二)主要工作职责
落实专业设置调研工作,组织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本专业的专兼职教师开展相关教研活动;组织本专业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负责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
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报送所管辖课程的课程负责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完成教研室设置相关工作,并将设置信息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发展科黄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南宁学院2019年教研室设置信息表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9年3月8日
附件:南宁学院2019年教研室设置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