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经各二级学院(部门)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审核,现将南宁学院2018年教研室设置信息予以公布,详情见附件。
请各教研室依据学校教研室管理条例精神,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专业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做好各项本职工作,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附件:南宁学院教学单位教研室设置情况简表
南宁学院
2018年6月12日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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