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满足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会计与审计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会计与审计学院关于设置财税教研室及调整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的请示”,现公布如下:
一、成立财税教研室,主要负责财政与金融、金融学、财政学、税法、经济法、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实务等学科基础及专业选修课程。聘任温丽玲同志为该教研室主任。
二、聘任张玉同志为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余伟同志不再担任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
三、聘任陈冰同志为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张玉同志不再担任财务管理专业负责人。
四、聘任陆秀芬同志为会计专业负责人,刘喜明同志不再担任会计专业负责人
五、聘任罗爱群同志为会计与审计专业负责人,梁宇华同志不再担任会计与审计专业负责人。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