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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9号)

发布者:教学运行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3-04

南  宁  学  院


教字〔2018〕9号



关于2017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规范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把2017级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时间

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9日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 学生根据转专业的“原则要求”、“条件要求”和个人志愿,填写《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经转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名同意后,学生于2018年3月9日前提交到拟转入学院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二) 转入学院在接到学生转专业申请后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转入专业教研室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

(三) 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并形成是否同意接收的意见,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后,在2018年3月12日前将审批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 教务处在接到材料后,报处领导和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把无异议的转专业名单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由教育厅进行审核,根据最终审核情况,由教务处把审批表送达各部门进行办理,最后把办结完毕的审批表复印件返回转出学院,并由转出学院送达学生本人。

(五) 学生在接到批准转专业审批表后,须在三天内持审批表(复印件)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六)转入学院要把学生的转专业审批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内。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4日


南宁学院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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