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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考务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03-04

南 宁 学 院

教字〔2019〕26号

 

关于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南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的要求,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参与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本科生。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情况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难度、工作量是否适当;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中的课题是否达到50%以上;是否做到一人一题等。

2.指导教师情况

指导教师是否按照《南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指导学生;指导教师的职称和指导人数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等。

3.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过程材料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填写是否符合规范,评语是否具有针对性,质量是否合格等。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度

学生是否按任务书、开题报告要求如期完成论文撰写各阶段工作,各阶段工作态度等。

三、检查方式

1.指导教师普查

3月11日-3月17日,学院根据《南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和《南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组织本学院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是否按计划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任务。

2.学院自查自评

3月18日-3月24日,学院根据《南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与评价办法》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按要求填写好《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工作检查记录及评价表》,并于3月27日前将中期检查记录及中期检查方案等文件报送到行政楼105。

 

教务处   

201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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