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宁 学 院
教字〔2018〕130号
关于加强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确保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把好源头关,特通知如下:
一、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定发给教务处备案的材料,均需开展校级审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并将需要更正的地方与学院沟通修改(审查的资料和提交的时间见附件一)。
二、各学院切实做好毕业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原则上2019年春季学期3月-4月要在校做毕业设计(论文)。
三、各学院要严格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质量把关,根据学院实际开展教研室或教师间的互查和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互查过程性材料的正确性
教务处提供一个交叉检查的检查表,仅供各学院参考,各学院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和改动,该表不需要提交教务处备案或存档,仅供学院开展检查工作使用。
(二)互查材料的完整性
(三)自查材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教务处提供《承诺书》模板,供教师填写,填写后各教研室存档。
附件: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校级审核材料和提交时间
2. 承诺书
3.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性材料交叉检查表
教务处
2018年10月23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