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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线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1-21

南宁学院线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为调动和发挥教师在特殊时期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切实保证线上教学质量,结合《南宁学院教师工作量额定标准及计算办法》(南院教〔2019〕48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特殊时期教师采用的线上教学或者网络教学方式开展的纯线上教学活动。

二、线上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线上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按授课要求进行备课建课、直播教学或者根据录播课程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在线辅导答疑、线上作业批阅、考试命题(含A、B两套试卷及评分标准)、试卷批改(含平时成绩整理)、成绩录入、成绩分析、试卷归档等。线上教学工作量(A)计算公式如下:

A = S × K

其中,S——线上教学总学时;

K——班级系数。

(一)线上教学总学时(S)

线上教学总学时是指在线上教学期间根据人才培养的教学进度所安排的教学总学时。

线上教学总学时数以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为准,因教学需要进行学时异动的,需按程序办理教学计划异动申请手续并经审批后方可计算。

(二)班级系数(K)

根据教师承接行政班数量计班级系数,无论线上直播、辅导答疑是否合班,均按行政班数量计算。

若教师承接行政班数量为1,则K=1;若教师承接行政班数量为2,则K=2;若教师承接行政班数量为3,则K=3,以此类推。

若多名任课教师同时承担多个行政班的课程任务,由任课教师之间商议分工合作和工作量分配,多名教师总课时加总与多个行政班课程总学时数相等。

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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