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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制度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9-10-16

南宁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制度

南院教〔201982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减少因学生学业问题给社会、家庭带来的矛盾及困难,充分发挥学生、家庭、学校合力教育的功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业预警

学生学业预警是指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多方沟通与协作,对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即将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通过警示学生学习过程将要走向的状态,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加强修养,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业预警对象

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不好,或因学习成绩、纪律处分等原因预计将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

三、 预警方式及时间

每学期的放假前一个月,向相关学生及其家长送达《学业警示告诫通知书》。

四、 学业预警条件和等级

达到以下学业预警条件即给予学生学业警示告诫:

一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予以学业一级警示告诫。

二级预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5学分以上(含15学分)但尚未达到20学分的,予以学业二级警示告诫。

五、 实施预警的程序

(一)每学期第16周,各院(部)要按要求完成正常补考、重修成绩报送,教务处建立学业预警学生档案。

(二)由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把《学业警示告诫通知书》下达给学生,帮助学生制订整改措施,加强学习。并与学生家长联系,提请他们关注学生,配合学校共同管理,同时在与受预警学生和家长谈话过程中及时做好谈话记录,留存相关学业预警档案,并做好跟踪管理。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具体警示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帮扶工作,用爱心、信心和耐心,帮助学习落后的学生迎头赶上。

(四)   教务处负责督促检查学业预警工作。

六、附则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南宁学院学业预警制度》(南院教〔201577号)同时废止。

 

附件:1.南宁学院学业一级警示告诫通知书(学生)

2.南宁学院学业二级警示告诫通知书(学生)

 

 

 

                                   南宁学院

               20191014


附件1

南宁学院学业一级警示告诫通知书(学生)

 

学院:               班级:               学号:           

       同学:

经我处审核,你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为      学分,根据《南宁学院学业预警制度》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学业一级警示告诫。

请你调整好学习计划,按要求修完相关课程,尽早取得应修课程的学分,以便能顺利地进入下一环节的学习。若你不积极、及时地调整学习计划,预计将无法按期获得毕业。

同时请你及时登陆我校教务系统平台(http://net.nnxy.cn)查询自己的所修课程成绩情况。

特此通知。

 

 

南宁学院教务处(公章)                            

                                20       


附件2

南宁学院学业二级警示告诫通知书(学生)

 

学院:               班级:               学号:           

       同学:

你在校学习期间,从第一学期结束起,所修读的课程经正常补考或重修后,累计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为      学分,根据《南宁学院学业预警制度》的规定,予以学业二级警示告诫,希望引起你的高度重视。

学生学业警示告诫作为一种学生学业成绩的预警制度,及学校与家长相互沟通的机制,请你务必调整好学习计划,努力学习,方能按期完成学业。请你认真阅读《南宁学院学业预警制度》,特别是关于学业预警的条件。如果不及格课程的学分从第一学期结束起累积达到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的,将作学业一级警示告诫,预计将无法按期获得毕业。

同时请你及时登陆我校教务系统平台(http://net.nnxy.cn)查询自己的所修课程成绩情况。

特此通知。

 

南宁学院教务处(公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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