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南院教〔2018〕24号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本科生综合能力素质,调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积极性,引导本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决定每年开展一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并设立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二、评选对象
凡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二级学院推荐均可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三、评选组织
(一)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是本单位的评选机构,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按评优指标体系组织推荐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结束后,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先在各二级学院进行,并将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公布。
四、评选方法
(一)推荐比例:各二级学院原则上按不超过当年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5%的比例推荐;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二)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和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为“≥90分”。
2.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所提交材料的时间不超过本学院所规定的时间,且不迟于学校所规定的时间。
3.经教研室推荐,由二级学院根据《南宁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详见附表)进行初评。各答辩委员会根据评选指标对所在学院的每篇论文(设计)逐项进行打分,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选取合适的比例评为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然后连同被推荐参与校级优秀奖评选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有关附件报送教务处备案。
4.被推荐参与优秀评审的学生毕业论文应资料齐全,符合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毕业论文不得参与评奖。
5.如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追责。
(三)提交教务处的材料为:
1.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3.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及相关附件,要求三孔一线装订法进行装订;
4.两份以上论文评语(指导教师和主审教师各1份);
5.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五、奖励办法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学校发文表彰、存档、张榜公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宁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
南宁学院
2018年6月13日
附件
南宁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
评 价 内 容 |
权重 |
标准 |
1.选题 |
10% |
选题来自科学研究、工程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一线,有较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工作有难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
2.调研论证 |
10% |
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它形式的调研,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
3.方法、内容、结果 |
70% |
能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合理、科学地进行分析、论证、设计,实验(设计)方案合理,论证科学;对所述问题有独创见解,角度新颖;对工程技术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有较大改进和政策建议;有较大的实用价值。 |
4.设计(论文)格式 |
10% |
论文结构严谨,文字简洁,用语规范;设计图纸规范、科学;达到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