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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与室内设计教研室主任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10-16

校属各教学单位:

因实际工作需要,经艺术设计学院申请,教务处审核,对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与室内设计教研室进行如下调整:

蓝志军同志担任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与室内设计教研室主任,韦敏同志不再担任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设计与室内设计教研室主任。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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