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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创新实践学分冲抵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8〕30号)

发布者:教学运行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3-30

南  宁  学  院


教字〔2018〕30号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

创新学分冲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宁学院创新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规定,现将2014级本科生、2015级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查中的创新实践学分冲抵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在教务系统的“实践环节”-“创新学分查询”模块中能查询到已审批认定的“创新学分”,就可参加此次的冲抵工作。但冲抵后必须剩下4个创新学分才能毕业,请不要盲目冲抵。

(注意:本通知为创新学分冲抵,非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请注意区别!如果在“实践环节”-“创新学分查询”模块中查询不到创新学分,或者“创新实践学分”合计不足,将无法进行冲抵。

二、学生可申请把已在教务系统记载的“创新学分”转换为公共选修课学分(即冲抵公选课),但申请冲抵公选课的学分数最多不超过4个学分。

特别提醒:参加“专本衔接”、“成人高考”课程学习并且成绩已通过的同学,不用申请此次的冲抵,继续教育学院将会在成绩出来后统一给予增加公选课,具体以继续教育学院发布的规定为准。

注意:毕业资格审查时公选课必须达到6个学分,否则将按结业处理。

三、学生还可以用创新实践学分冲抵教学计划中“非专业核心课程”,但冲抵学分一般不超过10学分。

四、申请冲抵的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5月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

五、申请方式:实行网上提交申请的方式进行(在电脑、手机端输入网址或者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进行申请)。

(1)申请网址:https://www.wjx.top/jq/21984066.aspx

(2)二维码:

         

                                   南宁学院教务处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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