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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宁学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11-02

关于开展南宁学院2019届毕业生

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字〔2018〕131号


各二级学院: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对我校毕业实习的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根据《南宁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2018)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及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所在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生的实习准备、组织、管理及总结工作。

二、实习经费

2019届学生毕业实习经费按照专科每生100元,本科每生200元为标准,要求实习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为他用。

三、实习形式

实习应从实际出发,可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等灵活多样的实习方式。要求分散实习的每个学生实习前填写《南宁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附件9)。

四、时间安排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习时间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18日,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五、实习准备

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实习前应召开实习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认真学习《南宁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2018)和《南宁学院本科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南院教〔2017〕63号),熟悉实习工作各环节规范及要求,确保实习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等资料齐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附件2)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二)实习的项目与内容;

(三)实习经费预算与使用方案;

六、中期检查

加强实习过程管理,要求每个毕业生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填写《南宁学院毕业实习记录表》(附件3)。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对毕业生进行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并编写二级学院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七、实习结束

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做好本学院的毕业实习总结工作,组织学生填写《南宁学院实习报告》(附件4)、《南宁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附件5),组织实习指导老师填写《南宁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附件8),《南宁学院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附件6)。

附件:

1:《南宁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日程安排》

2:《南宁学院毕业实习计划表》

3:《南宁学院毕业实习记录表》

4:《南宁学院毕业实习报告》

5:《南宁学院毕业实习鉴定表》

6:《南宁学院毕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7:《南宁学院毕业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总结》

8:《南宁学院分散实习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2日


教字〔2018〕131号 关于开展南宁学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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